2014年2月20日,经过15名执行法官4小时的艰辛工作,家住商丘市睢阳区李口镇北街的高某终于搬进了自己承包地头的房屋,从此安心经营自已的承包地。至此,申请人高某申请执行其子高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案结事了。
2013年3月,高某与其子高某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高某将其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子高某返还本应属于自己的承包地。经过一审二审,父亲高某均胜诉。一、二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高某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父亲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书中所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高某拒不履行。2014年1月22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到实地张贴了强制搬迁公告,限被执行人高某于2014年2月16日前返还土地、从承包地头的房屋中搬出自己的物品。
公告到期后,被执行人高某无视法律仍拒不履行。正当法院准备进一步采取执行措施时,申请人高某3次到区信访局信访,反映法院执行不力,唯恐延误农时,造成损失。2014年2月20日,15名执行法官在执行现场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其子高某仍不愿返还土地、搬出物品。执行人员采取果断措施,亲自动手将被执行人高某所有的物品搬出,其父高某安稳入住。百余名围观群众无不拍手称快,盛赞法院保护了弱者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