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赵法官了!真心实意为民办案,我们当事人双方都心服口服!”一大早,两名当事人便来到法院,将两面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赵伟手里。其中一名当事人感激万分地对赵伟说道。
近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施策、攻坚克难,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巧妙化解一起强制腾房案件,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该案中,原、被告之间系邻居关系,被告邢某于2014年6月7日、2014年7月22日、2014年8月1日分三次以做生意为由向原告杨某借款合计1700000元,约定利息为月利率2%。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及收条各三份。原、被告双方没有约定该三笔借款的还款期限。被告仅支付借款利息至2014年11月1日。此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借款本金及2014年11月1日之后的利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11月1日开始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月利率按20‰计算)。鉴于被告邢某未在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原告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伟向被执行人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当面释法析理、陈述利弊,然而邢某每次都敷衍了事,结果都不了了之。执行中,赵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市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遂依法将其查封。经过评估,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成功后,因邢某的父母一直住在该房屋内,而邢某则迟迟不肯露面,导致无法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考虑到邢某父母年事已高,此前赵伟冒着高温天气多次上门沟通,希望对方可以自行搬迁。但邢某父母以该房是其唯一住房为由拒不搬出。面对老人的抗拒,赵伟耐心释法明理,告知他们拒不配合腾房的法律后果,同时积极协调双方进行沟通,并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在保障正常生活开支的前提下,每月从工资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申请人同意给两位老人在附件小区租房供其居住,以保障老人生活不受影响。
最终,邢某本人及其父母承诺两周内主动腾空房产,并向法院出具了承诺书。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