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不惧酷暑积极开展执行行动,通过网络司法冻结促使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圆满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人胜诉权益。
据了解,原告周某与被告邓某经媒人介绍相识,于2019年11月6日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同居前为缔结婚姻,原告周某按农村风俗给付被告邓某订婚礼88000元、要好礼(大礼)120000元、见面礼2000元、敬酒钱2000元、改口费2000元、上车礼1600元、肉折款7000元、女方待客款3000元及四金(金手镯、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举办结婚仪式后双方发生矛盾,2020年2月被告邓某回娘家居住至今,多次沟通无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回彩礼。
法院经依法审理,判令被告邓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周某彩礼人民币135360元及四金首饰(金手镯、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驳回原告周某其他诉讼请求。因被告邓某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周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邓某,敦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邓某均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脱逃避,拒不履行义务。
执行干警及时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中有足够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干警立即将被执行人账户内可供执行的存款依法进行冻结,被执行人邓某发现其账户被冻结后,慑于法律威严,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要求履行义务。
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沟通下,当天下午3时许,被执行人邓某将135360元现金及四金首饰当场交付给申请人,此案得以圆满执结。(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