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10余执行人员将一处己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房屋强制腾空,直至把新换的房门钥匙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中。此案执结。
2014年9月,申请执行人李某不听家人劝阻,经不住高息诱惑,将全家积攒多年的32万元贷给了个人独资企业、商丘市某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期限3个月,利息为20%”。贷款合同到期后,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经过两年讨要无果,2016年8月李某将该公司及法人代表张某诉之法院,李某的诉求得到法庭支持。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及法人代表张某仍无力偿还,眼看32万元就要打水漂,2017年2月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法院查封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后经双双自行协商,张某同意将该房产抵给李某,并签订了房产转让协议,李某心里总算有了着落。可让李某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张某迟迟不给李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且张某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了王某。无奈之下,李某再次请求法院通过评估拍卖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终于等到了腾房搬迁的时候,让李某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租住在该房屋中的王某说什么也不腾房,说他已经向张某交足了一年的房租,刚住三个月就让他腾房,剩余九个月的房租损失谁给他弥补。执行法官告知王某,你租住张某的房屋与本案无关,因为此房产早已抵押给申请执行人李某,今天必须强制腾空。但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立即将张某传到法院,责令他立即退还王某剩余九个月的房租,同时说明他擅自处置人民法院已经查封拍卖的房屋,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张某迫于法律威严,如数退了房租、缴了罚款。
12月20日,执行法官李书强带领两名法警一大早就来到该房产处,监督着王某搬家具、收拾物品,等到王某快腾空房屋时,执行法官又专门请来开锁公司给该房门换了把新锁,李某接到房门钥匙时激动地眼圈发红“多亏了法院啊,有了这套房,我给家人也有个交待了,儿子结婚也不愁没房住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