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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经叛道不孝女,爱财坑父遭唾弃

  发布时间:2018-12-14 16:00:22


    12月12日,经过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长达一个月的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案外人邹某娟才将被执行人、其父邹某军暂存于她处的7.5万元征地补偿款送给父亲履行义务。

    邹某军、邹某兰是同胞兄妹,邹某军66岁、邹某兰58岁,均系商丘市示范区某办事处农民。80年代初兄妹二人连同父母共分得责任田6亩,人均1.5亩。1982年邹某兰结婚嫁到了外村,她分得的1.5亩责任田由其兄邹某军代为经营,直至2017年。

    2017年8月,邹某军所经营的土地以每亩5万元的价格被征收,其中有邹某兰当年所分的1.5亩责任田征地补偿款7.5万元。邹某兰得知后遂向其兄邹某军多次索要无果后,一气之下将兄长邹某军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邹某军返还邹某兰征地补偿款7.5万元。

    故事到此本该结束。作为兄长的邹某军按照法院判决将7.5万元征地补偿款返还给妹妹邹某兰也就完了,同胞兄妹情同手足,大可不必为了并不算多的一点钱财泯灭亲情。然而,半路却杀出个“程咬金”—邹某军的女儿邹某娟。

    邹某军去年领回征地补偿款后,就交给女儿邹某娟代为保管,邹某娟把钱攥得紧紧的,再也不肯放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6次做邹某军的思想工作,劝他尽早履行义务,以实际行动修复兄妹亲情。可邹某军每次都答应履行,但第二天就变卦,执行法官很是纳闷,问题出在哪里呢?

    原来,征地补偿款交到女儿手里后,他就失去了支配权,通过执行法官多次的释法明理,邹某军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也想把征地补偿款还给妹妹。但每次向女儿要钱,都会被女儿数落,说他老糊涂了,法院是‘打了不罚、罚了不打’,你进去蹲几天这事就过去了,一分钱都不能给。

    11月26日,法院以邹某军拒不申报财产为由对其司法拘留15天。其间,执行法官多次做其女儿邹某娟的思想工作,劝她把本不属于自己的征地补偿款拿出来,让其父少受点囹圄之苦。想不到她却对执行法官说:“俺爹身体好着嘞,蹲十天半月没事,我不担心……”

    邹某军被拘留的消息传到家里,亲戚邻居纷纷指责邹某娟“舍爹不舍财”离经叛道的不孝行为,甚至有亲友表示今后与邹某娟断绝来往。在强大的社会舆论迫使下,邹某娟终于将7.5万元征地补偿款如数交给父亲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余萍、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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