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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纠纷巧借力 和风细雨案执结

  发布时间:2018-11-20 16:06:15


    2018年11月14日,被执行人白某将1200余斤小麦拉到村委会,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连某进行了交接。至此,一桩18年前由土地置换引发的纠纷案执结完毕。

    被执行人白某与申请执行人连某系商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村村民,双方承包的土地仅一沟之隔。2001年,白某为了便于生产管理,欲将自己承包的2.4亩土地与连某承包的1.6亩土地置换, 连某认可。2017年2月, 双方与政府各自签订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按置换后的地块、亩数领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17年5月,白某置换的1.6亩土地因政府规划修路被租用, 白某领取了政府发放的租地补偿款,但今后再也不能进行农业经营生产了。

    白某感到与连某置换的土地吃了大亏,心里失去平衡,遂于2017年11月将连某2.6亩土地上耕种的麦苗用旋转耙毁掉,构成侵权。2018年6月,连某将白某告上法庭,要求连某赔偿2.6亩土地上的小麦损失。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白某赔偿连某小麦1200余斤。连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判决生效后,白某拒不履行,2018年10月连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鉴于执行主体和执行标的物的特殊性,法院并未对白某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执行法官首先找到“村两委”干部,了解白某的情况。村干部告诉执行法官,白某平常为人尚可,就是平时与人交往生性小气,好占别人的光,自己吃不得一点亏。当年他拿2.4亩土地置换连某1.6亩土地, 表面上看吃亏了,但实际上他占了大便宜。两地之间的有条沟权属不明,与连某土地置换后他在沟里栽了不少果树,每年都有不少收成。

    执行法官告诉村干部,双方当事人是同村村民,不能因为执行加剧他们之间的矛盾,这样也不是法院的司法目的。执行法官建议村干部先从情理方面对白某讲清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性,然后再由执行法官从法律角度对其释疑解惑,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村干部非常赞同执行法官的建议。11月13日,村干部利用召开村务会之机,把白某请到会场,十几名“村两委”干部你一言我一语,对白某进行“集体约谈”。有的说他不仁义,有的说他太贪心,有的干脆说他就是欺负人,还有的说他擅自毁掉正在生长的小麦是破坏农业生产,是犯罪该判刑……白某一会就坐不住了,结结巴巴地说,我给他1200斤小麦中了不?

    此时执行法官正好赶到,十分耐心平和的对白某说,你给小麦只是履行了法律义务,但关键的是心结要打开,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以后与连某还做好邻居。白某说明天我就把小麦送来,向连某赔礼道歉。村干部和执行法官纷纷为白某点赞。

责任编辑:余萍、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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