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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不成拒退钱,一听拘留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8-10-31 10:21:23


    2018年10月30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第三次来到被执行人乔某住处,当执行法官向其亮出拘留决定书时,乔某立即掏出3000元履行了义务,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真拘留啊,看来玩真的了。”

    2016年11月,申请执行人符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欲租赁乔某位于105国道旁的一处院落做生意。经口头约定后,符某支付乔某订金5000元。符某支付订金后,因个人原因没能及时与乔某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没有使用乔某的院落。半年后,符某在他处租赁了院落,便向乔某索要订金,乔某不但不退还,而且还反倒向符某索要损失费5000元。双方多次争执无果,2017年6月,符某将乔某诉之法院,要求退回订金5000元。一审法院支持了符某的诉求,乔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改判乔某退还符某订金3000元。判决生效后,乔某仍不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6月,符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几个月来,执行法官先后8次与乔某沟通,鉴于其为60多岁的农村老人,也没有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每次都是耐心释法,坦诚明理,但乔某始终不为所动,固执己见。通过网络查询,乔某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区区3000元让执行工作限入窘境。

    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乔某目不识丁,凡事认死理,是村里有名的“老倔筋”,其膝下无子,两个女儿均远嫁他乡,老两口全靠租赁院落和在马路边做点小生意维持生计。乔某坚持认为,虽然他的院落符某没有使用,也收了符某5000元订金,但远抵不上半年来的损失。据乔某自己讲,半年来先后有三、四个租户租赁他的院落,毎月租金至少3000元,半年就是一万八,就是符某再补给他5000元,他还损失八千呢,损失恁大谁补?如今法院让他退还符某3000元,乔某怎么都转不过这个弯了。据村干部向执行法官介绍,乔某的院落每年是有点收入,但远没有他说的恁“抢手”,一年也就是万儿八千的。

    掌握真实情况后,执行法官明确警告乔某:二审法院只所以改判让你退3000元,就是考虑到你的实际损失。你虽然与符某有口头约定,但也没约定每月租金多少,人家付的是订金,尤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是无效的。道理给你讲了一火车,再这样倚老卖老装“赖”,你就去拘留所享几天“清福”。直到执行法官将拘留决定书拿出来让其捺手印时,乔某才很无奈地掏出3000元。此案执结。

责任编辑:余萍、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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