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4名执行人员经过6小时的蹲守,终于在湖北与河南交界处的一处建筑工地将被执行人金某控制。带回睢阳区法院后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并处罚金5000元。
金某系湖北省某县个体建筑商,10年前在河南省商丘市承揽某建筑工程时,与申请执行人段某结识并成为好友。段某从事建筑材料租货行业,生意上与金某曾有不少来往。2015年3月,金某因工程需要,与段某签订《塔吊租赁合同》一份,约定租期一年,每月租金4500元。合同到期后,金某未经段某同意,私自将塔吊从商丘某建筑工地转移到湖北与河南交界处的一处建筑工地。段某追至该工地,金某为其出具欠塔吊租赁费5.4万的欠条一张,并承诺一个月后支付。一个月后,金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不但不支付租金,而且提出向段某借款3万元。段某考虑到与金某交往多年,相互了解,再说自己的塔吊和租金均在金某手里,如果不借得罪了他,塔吊和租金以后都难讨要,于是又通过银行打入金某账户3万元。
转眼两年过去了,经段某无数次催要租金和借款,金某均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偿还。。2018年5月,段某分别以民间借贷和合同纠纷为由将金某告上法庭,法院均支持了段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金某仍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履行,8月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金某电话交流,金某均拒不配合执行,经网络查询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8月中旬,4名执行人员根据段某提供的信息来到金某所在工地,眼前的景象不禁让执行人员大失所望。工地上杂草丛生,狼藉一片,地基上一米多高粗细不等的钢筋锈迹斑斑。段某的塔吊被堆放在工地一角,弯曲变形,锈蚀严重。看守工地的人员告诉执行人员,工地停工一年多了,金某几个月也不来一次,家在哪里也不知道。
无奈之下,执行人员来到当地规划、土地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原来,此工地是金某与他人合伙开发的楼盘,但由于手续不全,开工不久就被规划、土地部门责令停工了。执行人员又从金某熟人处询问到金某现在可能在某工地帮工。执行人员迅速前往,经过6小时的蹲守,终将金某控制。当执行人员向其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金某竟嚣张地说:“我这两年在商丘没一点业务了,天高皇帝远,你法院又能把我怎么样?”
鉴于金某的恶劣态度,执行人员决定将其带回商丘。在回商丘的路上,金某不停苦诉,说他投工地100多万打了水漂,心里憋了一肚子火,段某不体谅他还天天打电话要钱云云。可他说这些,与他欠段某租赁费、借款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