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何法官你好。你打到我银行卡上的一万多元货款俺收到了,真不知道咋感谢你才好。俺要账要了两三年了,一分钱也没要回来,没想到才5天你就把钱给俺追回来了,你们法官给群众办事的效率真高,太感谢你们了。”9月10日上午,这是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何瑞卿接到的第7个致谢电话。
申请执行人崔某(女)是商丘市睢阳区某乡农资经销商,2016年4、5月间,她先后将两批玉米田间除草剂交某著名物流公司商丘分公司发往山东某地,签订了物流合同,提货付款,货款由该物流公司代收。货物运至山东后,买方如数将一万余元货款付给了该物流公司。崔某向该物流公司催要货款时,该物流公司法人代表董某以对方没付款、电脑系统损坏无记载、货款折抵运费等各种理由长达两年拒不支付。2018年5月,崔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该物流公司和董某告上法庭,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该物流公司和董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9月5日崔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向该物流公司和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限制其高消费。此时的该物流公司和董某因多次被用户举报,已于三个月前被总公司取消了资质、注销了“户口”。立案5天执行法官找他6次,董某也承认一万多元货款被他自己用掉了,但就是以没钱为由赖着分文不还。
9月9日,董某被几个朋友相约去张家界旅游,朋友都顺利买到了高铁票,但董某却购票受阻,不但旅游没去成,还在朋友面前丢人现眼。当天下午,董某主动来到法院,如数将一万多元货款交给执行法官。还不无感慨地说:“看见法院在街上挂的执行宣传标语,我还以为是吓唬人的,没想到还真让你们管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