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以售房为饵收巨款,拘留转逮捕才还钱

  发布时间:2018-08-27 09:07:49


    8月15日,当自诉人王某从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女法官李艳霞手中接到262万元的转帐凭证时,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哽咽着向她连声道谢“是你和法院救了俺全家啊,要不然这辈子也还不清这笔巨款啊。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早在2014年7月,自诉人王某代表20户邻居与被告人杨某签订了购买20套商品房的合同,总计528万元打入杨某(女)公司账户。合同约定杨某于2015年1月为王某办理好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并承诺2015年12月底交房。逾期王某可以解除合同,杨某退还王某全部购房款并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和利息。但一直到2016年8月,杨某既没为王某办理好房屋土地使用权证, 也没有任何房产可交付。王某遂将杨某诉之法院,要求判决解除购房协议,返还购房款528万元及违约金和利息。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之前杨某分三次偿还王某528万。但直到2017年11月,杨某仍有262万元没有偿还。2017年12月王某申请法院对杨某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但杨某置之不理,执行法官多次与其电话沟通,她总是以没钱为由推脱,每次通话执行法官话说不完就挂电话,态度强硬,气焰嚣张,拒不与执行法官见面,分明不把法院执行当回事。去年腊月二十六,离过年也就几天了,执行法官冀辉突然接到杨某入住郑州某高档宾馆的消息,遂带两名女法警连夜赶往郑州将杨某控制。2018年春节杨某是在拘留所度过的,也许是体验到了在拘留所过年的特别滋味,拘留期满后杨某主动找到王某达成5月底前还清262万的执行和解协议。但王某“好了伤疤忘了疼” ,是典型的“教科书式老赖” ,直到6月底她一分钱也没还。7月5日,执行法官冀辉冒着大雨在商丘某宾馆第二次将杨某拘留。杨某被拘留期间,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终于发现杨某公司会计名下的帐户近期有3000多万元的资金流动。经讯问该会计,她承认该笔资金实属杨某公司业务往来资金。为了规避法院执行,杨某指使会计开设个人账户,专门用于公司业务资金往来。

    7月22日,当申请执行人王某得知杨某有能力还款而故意拖延不还时,气得浑身发抖,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王某无奈只好以杨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名立即请律师写了一份刑事自诉状,经法院审查合格后立案。

    7月25日,是杨某第二次被拘留期满的日子,可等待她的不是自由,而是被逮捕。此时的杨某真是傻了眼,刑事女法官李艳霞向杨某送达有关法律手续的同时,也给她发放了一份有关拒执罪的法律常识宣传单,当杨某看到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时,吓得几乎哭出来,忙不迭地恳求法官把她带出拘留所一会,并借用法官电话打给公司会计“无论资金多紧张赶紧把王某的款打给他,不然我要蹲几年监狱啊!我可受不了这罪。” 几天后,杨某公司先后四次将262万元打进法院账户。8月14日,法院将262万元全部转账到王某名下。王某放弃了利息,并向法院递交了撤回刑事自诉申请书。

责任编辑:余萍、刘苗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53334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