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晚,睢阳区法院一楼执行局办公室灯火通明,通过执行三庭庭长张鹏不懈努力,一起涉案标的金额高达上千万元的执行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苏某、孟某与第三人小东(化名)之间存在多笔借款。2014年9月,经核算,苏孟二人向小东出具借条,共借款918万元,月息2分。2017年,小东与本案申请人姬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苏某、孟某所欠债权918万及利息转让,苏孟二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确认。经催要,苏某、孟某未偿还借款本息。姬某诉至法院,睢阳区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债权转让,判令苏某、孟某限期偿还原告本金918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苏某、孟某未履行义务,姬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随机分配到睢阳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张鹏手中,他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想方设法查询苏某、孟某行踪。
“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26日晚上8时许,终于有了好消息,经有效盯控,发现孟某乘夜偷偷返回家中。
张鹏带领法警立即行动。当晚9时30分,将正在家中吃晚饭的孟某逮个正着。
将孟某带到法院,张鹏他们不顾辛劳做起了工作。摆事实、说法律、讲道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明法析理,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孟某同意以资抵债,请求把原告通知到法院,一并协商还款事宜。
姬某来到法院,已近零时。在张鹏的主持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磋商磨合,孟某同意以自己位于永城市城区商业房产抵债,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
一起长达四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