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了,郑某也被判了刑,原以为赔偿款没希望了,没想到你们还真的把钱要过来了,睢阳区法院执行力度真是名不虚传!谢谢何法官,谢谢睢阳区法院!”胥某数着执行款,不住地伸出大拇指点着赞。
胥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被害人老胥的儿子。2005年12月,郑某驾驶机动车至睢阳区临河店乡乡村公路上将村民老胥撞伤,之后以为老胥救治为由将其拉到车上,后将其隐藏于一较为隐蔽玉米秸垛处遗弃,驾车逃逸。被害人老胥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案发后,郑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交通事不仅未及时救治被害人,而且将其遗弃于隐蔽处,造成被害人因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2006年底,睢阳区法院以郑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时判决赔偿胥某等死者家人经济损失68000余元。
对于附带民事判决,睢阳区法院虽及时启动了执行程序,但因郑某去监狱服刑,也没查到可借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睢阳区法院执行法官何瑞卿始终没有放弃。转眼十年过去,眼看着郑某就要刑满释放,何瑞卿便及时恢复执行,于是查存款,查房产,早突袭,晚围堵……两年来,对胥某的执行始终没有放弃过,但自从郑某从监狱出来后,似从人间蒸发,睢阳区法院穷尽措施就是没有找到郑某下落。
5月7日凌晨5时许,虽已夏至,晨风微冷,何瑞卿又一次带领法警来到郑某家门口,这一次,可真没让大家失望,正在睡梦里的郑某被堵个正着。
“判也判了,监也蹲了,还让赔他们钱!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随便吧!”警车上,郑某很是口硬。“你以为判了刑蹲了监就完事了!对于附带民事判决,你仍有履行的义务,如拒不执行,不仅要可以对你拘留、罚款,严重的可能还会被判刑!”何瑞卿义正辞严。
听到还会判刑,这下郑某瞪大了眼,从监狱里蹲了十年的郑某知道,监狱的日子可是十分难熬。他低下了头,打起了小久久。“何法官,我错了,我马上联系家人,把钱还了。”
下午3时许,郑某家人来到法院,将赔偿款及迟延利息75000余元悉数交清。
“原来不懂法,人家都说判了就不赔,赔了就不判,没想到蹲了十年仍然还要赔偿!早知道这样,当时就赔偿了还能从轻处罚,不懂法真可怕!”办理交接手续的郑某不住地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