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作为河南某电力工程公司总经理的李某更是好客,见朋友到来自然是热情招待,酒足饭饱后,李某又带朋友来到某高档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他急忙把朋友推开,连忙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递上。结果,刚刚入住,公安机关便破门而入,将谈兴正浓的李某抓获。原来,酒意阑珊的李某这回彻底忘记了,自己还是一名欠账不还的“老赖”。
2013年11月,商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李某所在的电力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开发公司将所开发小区住宅配电工程发包给电力公司安装施工,开发公司依约支付工程款184万余元,但由于电力公司没有相应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未能按期履行安装义务。开发公司要求限期整改,电力公司仍未履行。开发公司认为,电力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小区工程进度,诉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判令电力工程公司返还工程款80万元。
睢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电力工程公司在未取得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承建电力工程,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同时判令电力工程公司限期返还原告工程款80万元。
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向电力公司送达执行文件遭到拒收,作为电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李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对法院传唤置之不理。
开发公司无奈,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睢阳区法院认为,电力工程公司有能力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其法定代理人李某作出逮捕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公安机关将李某上网通缉。
在李某用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时,公安网络大数据自动识别预警,公安人员立即出警,将其缉拿。
当晚,李某被移送睢阳区法院执行局,被依法刑事拘留后送进了看守所。同时向他送达的,还有开发公司的刑事自诉状。
看到再不还钱马上要蹲监坐牢,李某再也坐不住了,他连忙想法与家人联系筹钱还款。
9月21日上午刚一上班,李某家人便抱着沉甸甸大纸箱来到睢阳区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何瑞卿,把电力公司所欠的80万元足额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