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9时,商丘市睢阳区法院第九审判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原告刘某诉商丘市睢阳区宋城办事处、李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审理,担任审判长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慎祝。
开庭前,合议庭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张慎祝院长作为审判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和闫集法庭庭长郭洪山及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该案,整个庭审过程,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庭审后,被告代理人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说:“庭审中,张院长思路明晰、法律用语精当、争点归纳科学、程序运用适宜、庭审驾驭自如,充分展现了深厚的法律修养和精湛的业务技能。”
据了解,这不是张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第一个民事案件。为顺应司法改革需要,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今年来,睢阳区法院全面推行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年初明确下达了院领导办案的“硬指标”。截止目前,党组成员8人共审理各类案件55起,所审结案件无一上诉,无一申诉,无一上访,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调撤率达58.6%。
法院领导带头办案不仅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也增强了法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而且为法官审理案件起到了指导和示范作用,有效地推进庭审规范化,促进了全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