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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小额诉讼 提高立案效率

  发布时间:2015-09-29 15:32:19


    睢阳区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降低了受理案件的门槛,扩大了案件立案范围,对于法院业务庭及立案庭都是不小的考验,无论是普通案件还是小额诉讼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庭就必须立案。小额诉讼程序作为一种新型程序应运而生,其将成为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并列的独立诉讼程序,且实行一审终审制。今年以来,立案庭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到其建立不仅是基于对民事案件进行分流处理,减轻法院负担的一种构想,也在于实现司法的大众化,通过简易化的努力使一般国民普遍能够得到具体的有程序保障的司法服务。

    根据新民诉法的规定及省高院关于确定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标的额的通知、关于对小额诉讼统一案号的通知精神,立案庭窗口在接待案件当事人时,积极主动向当事人宣传小额诉讼程序的意义,只要是不超过标的金额上限1.5万元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以民小字案号单独立案。立案庭于2015年6月18日立了第一起小额诉讼案件,八月份实行了民小字案号,8月24日立了第一起民小字案号。至9月末共立民小额案件 70件,其中:合同纠纷20件,占30%;侵权责任纠纷18件,占2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25件,占36%;其它案件共7件,占8%。对于所立的民小额案件均转送到审监庭审理,做到了快捷高效,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提高了立案的社会效果。

    小额诉讼程序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它保障了当事人“接近正义”的机会平等,有利于程序效益最大化并符合费用相当性原则。目前立案庭全面展开了小额诉讼立案工作,并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好此项工作。

责任编辑:李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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