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卿卿性命”,这也许不是王熙凤一人的命运,商丘市一农妇无证驾驶农用车肇事后,乘车人劝其停车施救,不但不听劝阻,反说乘车人太傻,并驾车逃逸,最终造成被害人死亡。6月23日,睢阳区人民法院以解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5年1月1日19时许,商丘市梁园区谢集村农妇解某某无证驾驶“时风”牌五轮农用车,沿10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商丘市睢阳区闫集街上时,误将油门当刹车将骑自行车由西向东横穿国道的被害人刘某甲撞倒致伤,后驾车逃逸,之后,刘某乙驾驶货车行至此处,又与受伤躺在路上的刘某甲相刮,造成刘某甲的死亡。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人解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解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并在肇事后逃逸造成被害人二次伤害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致人死亡。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