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青年祁某从qq群中获知通过“伪基站”发广告能赚钱,于是冒险购置“伪基站”群发广告短信,一时豫东数十万手机用户不时接到垃圾短信,不胜烦扰,但很快祁某的发财梦破灭。2015年7月13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祁某有期徒刑三年,没收非法所得。
2013年9月份,被告人祁某以九千元钱的价格从江苏省南通市曹某处购买“伪基站”设备一套,先后在睢县、柘城县、商丘市梁园区、杞县、商丘市睢阳区等地,利用“伪基站”设备以盈利为目的多次为他人发送短信宣传广告,共发送垃圾短信347106条,致使347106名用户通信中断不满1小时,收取商家广告费用共计36500元整。
法院认为,被告人祁某违反国家规定,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告人祁光辉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初犯,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