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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新年上班首日迎来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5-03-26 15:15:15



李玉增送来锦旗


李玉增亲手张贴感谢信

    1月4日一大早,伴随着干警节后上班第一天匆忙的脚步,年近七旬的农民工李玉增怀抱锦旗和感谢信早早就守候在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大门口,见到院领导和执行局几名干警进来,他急忙打开锦旗迎上前去,连声向法官们致谢……

    原来,李玉增在2012年冬与郑州某暖通设备公司签订了《空调及采暖系统安装工程合同》,施工完成后,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无奈之下,2013年2月李玉增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李玉增工程款24万余元,但该公司长达一年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李玉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数十次到郑州执行,穷尽执行手段,始终难觅被执行人踪影。2015年元旦前夕,经执行法官长期蹲守,被执行人最终被带到省高院执行局,经过一番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已的错误,并在半天时间内经三次现金、五次银行转帐偿还了该工程款。

责任编辑:李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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