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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强化八种措施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发布时间:2009-07-17 10:50:04


    近年来,睢阳区法院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指导,以落实司法为民为途径,立足审判,着眼大局,延伸职能,服务企业。在积极开展“百名法官服务百家企业”活动的基础上,强化八项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树立真心为企业服务的理念,院党组采用多种有效载体,教育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法律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思想观念,确保全院上下一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调节经济关系,维护诚信原则,保证企业正常发展。

    二是平等保护企业的权利。对辖区内的企业无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公有企业,在案件审理与执行时,均做到一视同仁,平等维护所有企业的合法权益,杜绝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为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的投资发展环境。

    三是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对辖区的百家企业,组织审判人员分片联系,定点负责的方式,切实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通过到企业座谈,接待企业法律咨询等方式,对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主动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管上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四是提高办案效率。树立高效、快捷的企业服务理念,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审、执模式,建立了立案、审判、执行的“绿色通道”,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诉讼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

    五是对企业落实司法救济措施。认真落实司法求助的各项举措,对企业资金一时困难,暂时无力预交诉讼费用的企业,实行减、缓、免政策,杜绝企业因暂时的困难,无法及时维护自身权益的事情发生。

    六是强化慎用强制措施。对以企业为被告的案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强制措施,在充分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对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保全措施,及对涉企的法定代表人及企业其他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时,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原则,慎用各种强制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宽松环境,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七是加大对涉企案件的调解力度。在涉企的审、执案件过程中,加大调解力度,做到认真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力争达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良好效果,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确保案件审判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八是查处涉企案件中的司法腐败行为。坚持文明、廉洁司法,切实做到公正、高效、文明,严禁干警在涉企案件中,对企业吃、拿、卡、要,坚决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以权谋私,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人和事,确保司法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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