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企业时了解到一起业务纠纷,他们连夜赶到山东,第二天就查封了银行账户,最终,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帮企业追回了41万元欠款。近日,睢阳区法院两位法官的行为,赢得了企业的称赞。
5月15日下午,睢阳区法院民二庭法官陈新河、金士军在商丘市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走访时,了解到该公司的脂肪醇销售给山东省博兴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后,顺达公司以金融危机为由拖欠货款45万余元,经多次催要仍未还款。了解此情况后,两位法官当天晚上即赶往山东省博兴县,于第二天对被告公司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查封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但该账户上却仅有1.3元。
5月18日,两位法官又来到被告顺达公司,向该公司董事长杨某宣讲了《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杨某表示自己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但公司目前无力支付龙宇化工公司的货款。对此情况,两位法官没有简单地按程序送达开庭传票,而是结合“人无信则不立,商无信则不兴”的经营之道,对杨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从好友的3个公司借了41万元现金,让两位法官带回给付龙宇化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