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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争吵中妻子跳楼,丈夫不予理会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15 10:44:24


    夫妻之间吵架本属常事,然而妻子在丈夫出门时威胁欲跳楼,但丈夫却不予理会,结果刚烈妻子纵身一跃身亡,7月15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了此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丈夫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11日23时40分许,被告人邓某某在其家中因琐事与妻子李某某发生争吵,争吵中邓某某欲从家中离开,被害人李某某声称“如果你敢出门,我就从窗台跳楼”。被告人邓某某没有理会而欲出门,致使其妻李某某从家中窗台跳楼身亡。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邓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之亲属达成民事调解补偿协议,共补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人民币30万元,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该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欲离家出门,在被害人明确表示,如若出门离开,即跳窗自杀。但被告人邓某某自信被害人不会自杀,没有理会,导致被害人跳窗自杀身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邓某某主动报案,如实讲明事实经过,应视为自首。积极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之亲属的谅解,且悔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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