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6日,商丘市睢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任命了152名人民陪审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自愿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严格考察等程序,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新任122名及届满3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报告。
会上,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慎祝首先介绍了提请新任和届满人民陪审员的情况。122名提请新任人民陪审员能够认真学习“十八大”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高,思想品行好,作风严谨,工作认真,为人谦虚真诚,处事公道正派,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了解民情、代表民意,贴近民众生活;届满的30名人民陪审员5年来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圆满完成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参与了大量的案件审理工作,为区法院审判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通过表决,24名常委全票通过任命152名人民陪审员。图为新任人民陪审员李媛在会议上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