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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门前绿化带影响生意 店主“移花接木”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4-03-21 09:36:06


    因为店门口绿化带内的绿化树比较高,影响两家门店的生意,俩店主竟然私自雇人将绿化带内的苗木全部挖走,又花钱栽上了新的绿化树,经鉴定被毁坏苗木价值31580元。3月18日,商丘睢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3年7月7日凌晨,被告人李某、刘某因为商丘市南京路“商”字西北角第一块绿化带的绿化影响两家的门面生意,在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两家店门前德绿化带苗木拉到别处种植,被毁坏的苗木有银杏、雪松、冬青、海同球、金边黄杨、瓜子黄杨,经鉴定价值315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刘某预谋后,以绿化带影响其店面生意为由,非法毁坏绿化带内绿化苗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二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赔全部经济损失,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应予以从轻处罚。依据《刑法》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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