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政协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是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专题向区委、政协专题汇报,把主动接受监督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法官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
二是主动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听证,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一年来,政协委员跟随法庭到田间地头巡回审理,调处纠纷120余人次。
三是设立了“委员联络之家”,建立了与委员联络的短信平台。一年来以短信、彩信的形式共向全区委员发布工作汇报8次。
四是成立了委员来电来函、交办、转办、关注案件办理工作机构,做到了件件有结果、有回声。
五是主动邀请视察工作。认真倾听政协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确保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