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省法院连续3年确定的“30件实事”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不断完善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
二是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20万余元。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人又家庭生活困难的76名当事人救助20万元。
三是上门服务。针对一些重病卧床不起、伤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89件,及时将执行款送到家中36件,田间地头巡回开庭597件。
四是擦亮立案窗口。投资20万元,配备了安检设施。设置了6个当事人接待室。完善了退费等6项制度。
五是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以“制度健全,设备齐全,管理规范,方便诉讼”为目标,投资50万元进一步完善了6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功能。
六是党务、司法政务、审务公开。投资10余万元在立案庭前制作了全省法院为数不多的公开栏,让人民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把司法运作的各项内容全部置于“阳光”下,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开栏开放以来深受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