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德商人徐某为牟利不择手段,竟将罪恶黑手伸向莘莘学子,11月26日,徐某被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经查明,被告人徐某以营利为目的,分别于2010年春季向商丘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销售盗版三年语文、数学、英语对口升学资料书籍300本,价值4000元;2010年秋季再次向该校销售《语文》职业模块工科类等16种盗版书籍4632册,价值75330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国家有关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无经营许可证进行教辅读物发行活动,并出售盗版教辅读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案发后,被告人徐行峰悔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