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骑电动车在一超市门口被往送鸡蛋的车闪倒后,恼羞成怒,遂电话喊来丈夫郭某将司机打伤,11月22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查明,因被告人郭某妻子沈某骑电瓶车在睢阳区古宋乡西关满意超市门口被给满意超市送鸡蛋的满某夫妇开车门闪倒,沈某与满某夫妇发生争执,沈某遂打电话叫其丈夫郭东华等人,郭某到现场后与满某夫妇发生厮打,经依法鉴定被害人满某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左眼挫伤及右手部软组织挫伤,均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郭某赔偿被害人满某现金60000元整。
该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殴打他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郭某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费,取得被害人谅解,悔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