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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反映“医托”诈骗犯罪现象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3-10-23 14:33:19


    今年以来,该院审结“医托”诈骗犯罪案件4件,造成人民群众经济损失7.4万余,12名犯罪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

    此类案件的犯罪特点:一是傍大医院。在市级大医院附近租房,以治疗疑难杂症为晃子开设中医“特色门诊”,假专家坐诊。二是雇“医托“。一般雇佣3至6名“医托” 游逛在急诊、挂号等处,以患者身份主动与农村、中老年就医者答讪,以同病、找同一专家且专家“今日不出诊,正在个人诊所”为由,将患者诱骗到“特色门诊” 实施诈骗。三是“特色门诊” 医疗设备简单,百病一药且价格昂贵,动辄几百至数千元。

    为此,该院建议:一是加大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严惩犯罪。犯罪人员诈骗的全部是贫困农民、中老年人的救命钱,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二是法院应该把医院作为“法律八进”的重点之一,定期到医院开展法制宣传,震慑犯罪。三是建议医疗机构加大对“医托”诈骗犯罪的监视力度。增加监视人员数量,培训相关知识,发现“医托”诈骗犯罪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保护就医群众的财产安全。四是建议医院在门诊等醒目处悬挂警示牌,告诫就医者克服“病急乱投医”心理,勿轻信他人花言巧语。遇到“医托”纠缠不休时,马上拨打110报警或通知医院保卫部门。在医院就医时遇到困难,应及时向医院门诊咨询台工作人员询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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