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法院以中院确立的“一三五”工作思路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实现审判工作“四化”,倾力打造“规范型”法院,初见成效。
一是案件审理专业化。成立金融审判庭、产业集聚区法庭、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庭,将金融案件、产业集聚区内企业之间的商事案件、农民工工资和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归口审理。同时,调整熟悉金融审判、商事审判的法官充实到专业法庭专门审理此类案件。
二是案件管辖规范化。立案程序规范化管理,细分案由,分庭管辖。人民法庭只管辖婚姻家庭、侵权、民间借贷等传统的民事纠纷和标的较小的商事纠纷;金融票据、公司股东、房地产买卖以及标的较大、专业知识较强的商事纠纷案件归口由民一、民二两个商事审判法庭管辖,较好地解决了以往人民法庭案件管辖混乱的问题。
三是审判流程信息化。严格落实省市法院关于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规定,充分利用审判管理网络,从立案到结案对案件进行自动化管理,实现了网上计算机自动随机分案、网上审批、审限监督、扎口结案。
四是强力执行分权化。改革执行机构,调配人员,落实案件分权制衡管理。执行局内设机构之间对执行权实施、执行审查、执行监督分权制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人民法庭不再办理执行案件,执行效率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