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只因土地生纠纷,堂兄刀捅堂弟

  发布时间:2012-10-16 10:07:26


    堂兄弟之间因耕种父母的土地生纠纷,哥哥刀捅堂弟,10月16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家务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

    经该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光某之父吴西胜与被害人吴XX之父吴X系胞兄弟,两家因耕种父、母的土地引起纠纷。2012年1月11日傍晚,被告人吴光某与被害人吴XX在本村内路上相遇,被害人吴XX认为吴光某骂他,回家后纠集其朋友多人携带钢棍等物,于当晚19时许到吴光某家门口叫骂,被告人吴光某从家中掂一把铁锨被在场邻居夺下并将其劝回家中,后又从家中拿一把弹簧刀冲向被害人吴XX,用刀朝吴XX腹部扎一刀,经法医鉴定;吴XX腹部损伤致乙状结肠贯通伤、急性腹膜炎、腹腔积血并经手术治疗。其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另查明,被告人吴光某与被害人吴XX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吴光某共赔偿被害人吴XX人民币245000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光某因家务纠纷,持刀扎伤堂弟吴XX,致其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且案发后,被告人吴光某能够悔罪,其亲属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吴XX对此纠纷负有一定的责任,遂判处被告人吴光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53272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