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在诉讼费用、文书送达、强制措施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
二、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一方面,严厉打击以妇女儿童为侵害对象的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绑架、猥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损害妇女儿童人身财产利益的犯罪,做到依法快审严惩,确保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另一方面,充分保障女性、未成年人罪犯的诉讼权利,对涉及妇女隐私和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针对未成年人罪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好帮教、改造、挽救工作。
三、部门联动,实现维权工作的优势互补。注重加强妇联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从妇联挑选了具有丰富婚姻家庭调解经验的群众担任案件陪审员,并加强对妇联特邀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从而实现了法院与妇联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互补。
四、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在案件审理同时,法院利用送达、执行和巡回审理的机会,深入农村田间地头,主动到辖区有关部门、企业、学校进行普法授课,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免费赠送法律资料。动员引导妇女儿童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