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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拒不履行?强制扣划保险9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5-09-06 15:00:16


“真没想到还能执行保险,感谢法院倾力执行帮我追回了欠款!”9月5日,睢阳区法院通过强制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投保的分红型保险的现金价值,高效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领款后将一面鲜红锦旗交到该院执行局副局长耿伟亚手中。

原告巩某诉被告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睢阳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朱某支付巩某借款本金共计9万余元及利息。因判决生效后,朱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耿伟亚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朱某,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然而,朱某始终以欠债较多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朱某名下无房产、车辆及银行存款。

此后,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朱某名下其他财产线索的查找,经多次调查,终于发现其名下投保有多份分红型理财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均为朱某本人。

得知这一重要财产线索后,耿伟亚立即向保险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强制扣划朱某所投保单的现金价值9万余元,用以偿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案件得以执行完毕。(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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