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凑到钱了,可以把我丈夫放出来吗?”1月7日,被拘后的第二天一大早,一起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曹某的妻子给睢阳区法院执行干警王春霞打来了电话。
郑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曹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该院经审理依法判令曹某支付代偿款1.6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曹某既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也未按照报告财产令的要求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
王春霞收到案子后,第一时间着手查人找物。到曹某住所地实地调查过程中,王春霞发现曹某行踪,并将曹某拘传至法院。约谈中,王春霞耐心释法说理、讲明利害后果,但曹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多次劝说无果后,该院决定对曹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进行体检后,王春霞依法将曹某收押至商丘市拘留所。
在拘留所待了一夜的曹某悔不当初,第二天主动联系家人凑钱。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曹某妻子将1.62万元执行款悉数交到法院,法院也根据曹某认错情况和履行情况依法对曹某提前解除了拘留,至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