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阳区法院新城法庭圆满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肯定,亲自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被告陈某某、王某某于2017年从被告商丘某公司处购买一套房产,在尚未过户的情况下,将该房产出卖给原告刘某某,双方于2020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了办理过户的条件,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被告陈某某、王某某却怠于履行义务,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刘某某无奈诉至睢阳区法院。
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晰。新城法庭法官杨梅和法官助理董思齐了解案情后,当即决定开展调解,锁定关键当事人被告陈某某、王某某,针对性进行疏导,向其释法说理,详细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经过多次耐心调解,被告陈某某、王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积极配合原告办理了过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锦旗虽轻,情意真切。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当事人的谢意,更是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信赖。区法院将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李茹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