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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十一出游受限忙还款

发布时间:2024-09-30 16:43:29


“法官,我马上还钱,对我的限高措施能不能尽快解除,出行实在太不方便了……”

9月29日上午,睢阳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赵某的电话,一直躲避执行的赵某尝到限高“紧箍咒”的苦头,主动联系法官请求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今年3月,赵某因急需周转资金向张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和利率,出具借条一张。后赵某迟迟未足额归还欠款,由此引发纠纷。判决生效后,赵某仍未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赵某进行联系,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案件一直未有进展。执行干警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多方调查,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多种执行措施无果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赵某发出限高令,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十一假期将至,赵某有出游计划,在购买机票时,发现被限制高消费,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这下才想起尚欠张某的2万元借款没有归还。

迫于限高压力,赵某急忙联系法官要求还款。经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张某同意放弃关于利息的请求,赵某则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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