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出租”手机的业务悄然兴起,各类手机租赁网络平台层出不穷,吸引不少年轻人为了“面子”而“超前消费”,由此产生的纠纷该如何主张权利呢?近日,睢阳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分期租赁手机未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2023年12月,小庞通过手机租赁平台租赁全新iPhone14 Pro手机一部,并与某寄卖公司签订《手机租赁协议》,对月租金、分期数、逾期支付租金超过7个自然日由租转售等作出明确约定。
签订协议后,小庞共支付了押金1320元,以及5个月的租金6600元,第六个月租金仅支付1000元,之后以没钱为由未再支付剩余租金。按照协议约定,庞某构成违约,应一次性支付手机买断款10560元(买断款=设备总租金﹣已付租金+尾款)。
调解结果:小庞一直未按合同履行约定,寄卖公司诉至法院。
小庞通过某手机租赁平台与某寄卖公司签订《手机租赁协议》,在法律框架内自愿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庞未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该案经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小庞分10期支付手机剩余买断款,支付完毕后手机归小庞所有。
法官说法:时下,不少年轻人有超前消费习惯,但又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进而选择“以租代买”,却容易忽视分期消费在还款方式、分期费率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最终导致无法及时按期足额还款而自吞苦果。在这里,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收入情况,量入为出、理性消费,同时要通过正规平台、正规渠道进行消费,勿因“超钱消费”上当受骗、陷入债务泥潭。(董思齐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