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案件调解质量,达到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缠诉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在审判工作中,商丘市睢阳区法院注重不断强化法官的责任心、平常心、公正心、忍耐心,全力开展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水平,使调解成功率不断上升。
该院首先要求法官在案件调解中必须具备强烈的责任心,要深刻认识到审判工作为和谐稳定大局服务的重要性和现阶段的法治水平和大众法律素质之下,诉讼调解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办案中,法官要把乐于调、善于调、强于调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准则,充分认识到调解结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每案必调,不让一件案件带着不稳定的隐患出门。该院还要求法官在调解中要具备平常心,始终把当事人当做与自己地位平等的人,始终尊重当事人,放下法官的架子与当事人平等、坦诚的沟通交流,拉近当事人与法官、与法院的距离,使得当事人信赖法官,乐于接受法官主持的调解。
要求法官要具备超强的忍耐心。法官要把提高修养、加深涵养作为自身的必修课,不管在庭上还是庭下,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各种意见和理由,甚至牢骚抱怨,对当事人一些不理智的言行耐心教育疏导,让当事人有理讲出来、有火发出来,待其心平气和后再进行调解。
调解中,该院还要求法官要用公正心换来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同,时刻保持中立的立场、公正的形象,避免引起当事人的任何猜疑。调解中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证据情况、实际损失、经济条件、今后生产生活等因素,注重维护合理权益,在促使一方或双方让步的情况下,使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大体维持平衡,使调解易于被当事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