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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法院:9万“彩礼”,当场退还!

发布时间:2024-05-16 11:00:45


“真是太谢谢你们,帮我维护了权利,今后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申请人李某拿着追回的9万元“彩礼”,欣喜地感谢法院。

四年前,李某与武某经人介绍认识订婚,李某陆陆续续给武某彩礼16余万元,随后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婚礼结束后没多久,武某外出打工,后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李某向武某及其母亲追要彩礼,双方对返还的数额分歧较大,李某故将武某连同其母亲任某起诉至睢阳区法院。

该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判决被告武某、任某返还原告李某彩礼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武某等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积极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敦促被执行人武某等人主动履行义务,但武某及其母亲任某一直置若罔闻,拒绝返还彩礼。

5月13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找到武某母女二人,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事不宜迟,来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再次做二人的思想工作,耐心释明法律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带来的法律后果。

经沟通调解和不断劝说,最终,李某与武某达成和解协议,武某当场给付彩礼款9万元,李某自愿放弃剩余部分,至此案结事了,一段感情纠葛终于有了了断。(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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