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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七项措施把“五除活动”引向深入

  发布时间:2011-06-08 15:31:19


    一是聘请了13名廉政监督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认真听取对法官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为廉政监督员颁发廉政监督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法官违规行为,廉政监督员有权予以制止。

    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上门征求意见。纪检监察干部每月一次到上级法院、人大、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征求人民群众对法官不良行为的反映,采取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的办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经查实有违规行为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是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为了做到警钟常鸣,每月从全体干警工资中扣除5%-8%作为廉政保证金。如果在年度内不发生违规行为,保证金年底全额返回。如果发生违规行为,保证金全额没收。

    四是实行了廉政监察卡。当事人在立案的同时,领取一份廉政监督卡,监督法官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有违规行为。当事人如发现法官有违规行为,可将法官违规行为记录在廉政监督卡上,结案时交院纪检监察部门,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五是设立了举报电话。院纪检监察室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如发现法官有接受吃请、故意偏袒一方当事人、案件久拖不决等行为,可直接电话举报。纪检监察人员在接到举报后3个工作日必须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及处理情况。同时,对举报人的各种信息绝对保密。

    六是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和省法院的“十条禁令”。将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和省法院的“十条禁令”分别制作了卡片和台牌,干警人手一份,卡片随身携带,台牌放置于办公桌上,定期对“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的内容进行抽查考试。凡抽考不及格者,一律待岗学习,直至考试合格为止。

    七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利用全国政法系统出现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定期组织以廉洁公正执法为主要内容的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大力表彰办案效果好,群众信赖的廉法公正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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