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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执”责所在,虽远必行

发布时间:2024-03-20 09:10:44


3月11日,睢阳区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执”执行理念,跨省联动执行,长途奔袭猎“赖”,在山东省阳谷县法院的配合下,成功异地拘留被执行人,并将被执行人羁押在当地,以雷霆之势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申请人常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刘某拒不报告财产,也不主动履行义务。后该院经多方排查掌握到,刘某实际居住在山东省阳谷县某小区内。为及时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该院执行干警陆军等人于10日利用周末时间跨省远赴山东省阳谷县进行强制执行。

出发前,陆军等人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阳谷县法院申请协助执行。经过一路奔波到达阳谷县后,时间紧、任务重,陆军等人顾不上休息,第一时间联络对接阳谷县法院,积极部署协助事宜,并于当晚深入被执行人居住小区,初步了解具体房屋坐落,确定有人居住后,研究决定次日采取行动。

当天一早,两地法院6名执行干警按照预订方案一同前往执行现场蹲守,通力合作将刘某拘传至阳谷县法院。在阳谷县法院,经陆军等人反复调解、释法析理,双方未能达成执行和解。鉴于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依法对其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因异地拘留审批手续严格繁杂,加之阳谷县拘留所正在整修无法羁押,阳谷县法院主动协助该院执行司法拘留措施,一刻不停帮助协调办理异地拘留手续,最终在阳谷县法院的鼎力支持配合下,该院顺利将被执行人换押至莘县拘留所予以司法拘留。

“感谢法官尽心尽力秉公执法,宁愿饿肚子也要执行到底的工作精神,令我们十分感动,肃然起敬!”“执”责所在,虽远必行。此次跨省异地拘留行动告捷,此举得到申请人充分肯定,于日前送上一面感谢锦旗,如是说道。(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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