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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高墙下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24-03-15 09:04:37


“走,到监狱开庭去!”3月14日,因当事人白某在监狱服刑无法到庭参与诉讼,睢阳区法院法官将法庭“搬进”监狱,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彰显司法力度和温度。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白某与原告郭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原告全额支付房款后,被告一直未履行交房义务,原告诉至睢阳区法院。

该院新城法庭受理该案后,得知被告白某现在监狱服刑,为保障服刑人员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负担,遂第一时间联系监狱,邮寄送达起诉状等材料,与监狱协商开庭事宜。

当天9时许,员额法官宋信严、法官助理董思齐一行驱车200多公里到达监狱开庭,双方当事人隔着一扇铁窗,组成一个简单庭审现场。

随着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过程有条不紊进行。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并耐心细致释法析理。经1个多小时庭审,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刘军 董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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