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00、300……法官你点点,这里一共是36000元。”近日,一起加工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李某携带现金来到睢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见证下,与申请人杨某达成分期支付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首笔支付义务。
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经该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李某分三期偿还杨某欠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一直未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张鹏、杨健在采取常规财产查控措施的同时,加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积极引导申请人杨某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敦促尽快履行义务。协商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道出了自身的难处,因受疫情影响,加工厂订单销量下滑严重,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
为避免激化双方矛盾,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协商处理,并在征得申请人杨某的谅解的同时,促使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没过几日,被执行人李某便携带现金找到执行干警,当场支付36000元案款,并承诺按时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
申请人杨某当场拿到了自己辛苦付出所得,脸上有了笑容。被执行人李某暂缓了周转资金压力,心里也松了口气,该案达到良好双赢效果。事后,杨某将一面写着“执行有力 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表达对该院公正高效司法服务的认可和感谢。(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