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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拘留促履行 锦旗赞执行

发布时间:2023-09-26 18:43:13


9月22日,被两次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李某,最终在法律威慑下与申请人协商达成和解,当场履行10万元案款。为表感谢,当事人侯女士一大早专程来到睢阳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干警杨健手中。

申请人河南某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合同纠纷一案,经睢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李某于十日内返还工程保证金共计4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杨健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偿还义务。在“豫剑执行”专项行动中,李某因另一起关联案件被拘传到院。但李某既不履行义务,也拒不申报财产状况,该院遂决定依法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

拘留期满后,本应认识错误积极履行的李某,经执行干警杨健多次电话联系敦促履行,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该院再次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在被拘留的第三日,“二进宫”的李某最终“服软”,向执行干警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联系家属将10万元支付至申请人账户。

鉴于李某积极履行认真悔过,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该院提前解除对李某的司法拘留,该案至此得以执结。(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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