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睢阳区法院在北海法治公园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
“您知道全国生态日吗?”“保护生态我们能做的有很多,比如爱惜粮食、节约用水用电、旧物循环利用、减少一次性制品……”睢阳法院民一庭干警向公园内锻炼休闲的群众进行宣传,详细介绍“全国生态日”设立的背景和意义,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干警结合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用法治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保驾护航。
“环境司法是环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此次生态普法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群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为群众解答生态保护法治知识,营造良好的生态保护氛围,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李茹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