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协助周口市鹿邑县人民法院异地执行,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得到兄弟法院交口称赞。
“请问是郭局长,我们是周口市鹿邑县法院的执行干警,正在对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请求紧急派员协助执行……”当天上午8时30分许,鹿邑法院4名执行干警在睢阳区法院辖区娄店乡刘田村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因被执行人及家属阻挠执行、同村村民围观,造成执行工作受阻,鹿邑法院执行人员遂立即与睢阳区法院执行局联系请求协助执行。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洪山接到协助执行请求后高度重视,考虑到事态紧急,且毛堌堆法庭距离事发地点路途较近,遂第一时间联系毛堌堆法庭安排相关协助事宜。毛堌堆法庭庭长鞠洪涛在将有关情况通知当地村支书的同时,冒雨迅速赶往执行现场。
到达现场后,鞠洪涛同村支书一起迅速疏散围观村民,并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在毛堌堆法庭、执行人员及村支书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现场履行4万元,并就下余部分款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该案至此得以顺利执结。(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