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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还袭警,这位车主真 “刑”

发布时间:2023-04-26 22:06:09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更多人没有意识到酒后驾驶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车甚至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同样有构成酒驾的可能。

基本案情

近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电动车主酒驾袭警案。被告张某酒后驾驶新能源电动车时偶遇交警例行盘查,经酒精检测显示张某涉嫌酒驾。为逃避责任,张某急速驾车闯关卡逃离,车辆将执勤辅警孟某拖拽百余米,孟某被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判决

睢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

“酒逢知己千杯少,酒后开车事故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同样属于酒后驾驶,按照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人民警察肩负维护社会治安、守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任,配合人民警察执法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在人民警察执法时,公民应予理解和配合,切勿因一时冲动使自己身陷囹圄。(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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