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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法院+公安联动执行 409万案款“原路”回转

发布时间:2023-03-31 11:45:49


3月29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公安”机制优势,联手打击拒执犯罪侦查大队,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将409.46万元执行款返还给执行回转申请人,一起历经一审、二审、执行完毕、再审再到执行回转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得以画上圆满句号,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诉被告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盛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置业公司、盛某返还王某保证金400万。二人不服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置业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向睢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依法扣划置业公司名下案款共计400万元,并发放给申请人王某,此案顺利执结。

案件执行后,置业公司不服,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后该案经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后,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置业公司遂根据再审判决向睢阳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回转申请,要求原案申请人王某返还执行案款400万元及利息共计409.46万元。

执行回转程序启动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立即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调查。经查,在立案执行前王某已将其名下财产全部转移,且拒不报告财产,也未履行返还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将该案移交打击拒执犯罪侦查大队进行联合调查,及时固定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等涉嫌犯拒执罪的相关证据。

在随后的“豫剑执行”专项行动中,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将王某拘传到院。约谈中,执行法官和拒执大队干警耐心进行释法析理,并向王某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终,面对涉嫌拒执犯罪的有力证据,王某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被攻破。在执行法官主持下,王某于当天和次日共将150万元案款打入法院专用账户,并就余款与置业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这起长达9年的执行回转案件圆满执行完毕。(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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