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决定精神,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人民法庭调解中枢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是强化人员配置。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有责任感、乐于到艰苦环境磨练的高素质法官到法庭担任重要职务。同时,配足配强审判力量,优先考虑把学历层次高、年富力强、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深谙农村风俗的同志充实到法庭,所辖7个人民法庭36名干警中有22名审判员,每个人民法庭均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其中新城法庭干警达9人,组成了完整的审判队伍、执行队伍,司法为民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改善物质装备。在院办公办案经费紧缺的情况下院领导积极协调,多方面筹措资金,为基层法庭统一更新车辆,并在上级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新建标准化法庭4个,为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是提高法庭干警职级待遇,消除干警后顾之忧。7个法庭庭长、副庭长基本全部落实正、副科待遇,同时对法庭干警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补贴,并对法庭干警个人和家庭生活给予照顾。
四是资金保障向法庭倾斜。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着力提高巡回审判率,对巡回开庭的给予每案500元的补助。
五是加强人民法庭制度化建设,强化规范化管理。在管理方面下功夫,每个人民法庭对原有的管理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制定和完善了20多项管理制度,如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每星期学习制度、定期培训和轮岗制度、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廉政考核制度等各种长效规定,形成了“严有标准,评有依据,抓有规定”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