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法官,案款我已经联系家人筹齐了。”在睢阳区法院羁押室“冷静”了2个多小时后,被执行人陈某态度发生180度转变,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案款,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原告邢某诉被告陈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睢阳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解除被告陈某与原告邢某于2009年2月签订的租赁协议;二、被告陈某于2022年4月前支付给原告邢某房屋租金12000元和两亩土地的租赁费8000元;三、被告陈某于2022年4月底前拆除案涉两亩土地上的铁皮大棚及水泥路面、围墙,恢复原状。后因陈某拒不履行调解协议,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赵伟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陈某限期履行法律义务。期间,赵伟多次与陈某沟通,但陈某一直推脱,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以此逃避执行。在赵伟再三要求下,陈某将两亩土地上的铁皮大棚及水泥路面、围墙进行了拆除,但仍拒不履行20000元的房屋租金和土地租赁费用,还拒绝接听电话,与执行干警玩起“躲猫猫”。后根据申请人邢某提供的线索,赵伟依法将陈某拘传到法院。
在约谈中,陈某仍态度消极,以各种理由不愿履行。赵伟耐心释法析理,并严肃告知,如不履行,将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并带陈某到羁押室“冷静冷静”,等待案件进一步处理。
身处该院羁押室的陈某面对强制措施的威慑,这才意识到法院是“动真格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四处联系亲友筹措案款,并一次性将20000元执行款缴纳完毕。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