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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睢阳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员谢丽 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12-28 17:49:42


日前,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全国妇联下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21〕43号),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家事民事调解员谢丽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科学指导下,在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和家事审判工作,在有效发挥家事审判对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诊断、修复、治疗”的功能,妥善审理各类涉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的同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与市、区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把法院家事审判司法功能和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功能有机结合,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长效机制,引入专门调解员驻庭工作,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进一步推动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奋力开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新局面,为更高水平的平安商丘、法治商丘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调解员谢丽同志敬畏法律,热爱工作,潜心钻研调解技巧和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支持与配合,2021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0余件,调解成功率近70%,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修复崩溃边缘的亲情,保护妇女儿童的健康安全。同时她热心公益,参与发起成立商丘市巾帼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工作之余带领志愿者们利用休息时间,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及市、区妇联、文明办等部门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河南省‘四个100’优秀志愿者”“商丘市第六届道德模范”“商丘好人”“商丘市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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